深圳市光明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,成立于2016,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村社区上辇新村24号603室,本团体业务范围包括:多方面的为会员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服务;自律、协调、监督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义务;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,具体业务是:1、开展行业、地区卫生医疗发展调查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2、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授权进行行业统计、收集、分析、发布行业信息。3、创办科普和内部刊物,开展医疗及执业咨询。4、组织会员参加人才、技术、职业、法律知识培训。5、帮助社会医疗机构改善经营管理。6、向科技部门推荐科技成果评价、鉴定和推广。7、开展行业相关医疗技术的交流和合作。8、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,规范行业行为,协调同行价格争议,维护公平竞争。9、反映会员要求,协调会员关系。10、协商会员和患者关系,维护双方合法权益。11、争取卫生主管部门支持,参与制定和修订行业收费标准,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行业内部监督。12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。。